2011《证券市场基础》:我国的股票类型(1)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第四节 我国的股票类型

  掌握我国按投资主体性质划分的各种股份的概念;掌握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的含义;掌握我国股票按流通受限与否的分类及含义;熟悉A股、B股、H股、N股、S股、L股、红筹股等概念。  熟悉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一、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划分(4类)

  (一)国家股

  国家股三类资金来源(现有国企重组和有权代表国家的部门或公司进行的新建投资),国有股权的两种形式(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二)法人股

  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股票以法人记名。

  (三)社会公众股

  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四)外资股

  1、境内上市外资股

  B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除了应符合我国的有关法规外,还须符合上市所在地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条件。

  相同点:募集对象 记名 面值货币 认购货币

  不同点:境内上市 境外上市

  红筹股不属于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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