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证券市场基础》资料:普通股与优先股(2)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二、优先股票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股权证书,兼具债券的特点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一方面代表着公司的所有权(与普通股票相同)和取得相对固定的股息收入(与债券定期取得债息相同)

  就权利而言,优先股票具有的权利与普通股票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同,有些权利是优先的,这是指分配权利;有些权利受到限制,如投票表决权等。

  优先股票的意义

  对公司而言,一是可以获取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同时因为其股息固定,又可以减轻利润分配的负担。二是由于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减少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对投资者而言,从积极意义上讲,收入稳定,而且在清偿财产时顺序也靠前,安全性高;从消极意义上讲,在公司利润高时,不能获得利润分配,收入会低于普通股东。

  优先股票的优先条件

  分配股息的顺序和定额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顺序和定额、行使表决权的条件、顺序和限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股份的条件等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优先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4、一般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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