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证券从业考试:债权人交易程序和交易机制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证券交易程序――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 
  
  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阶段。 
  
  开户――有两个方面,即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 
  
  委托――在债权人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来进行。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

  成交――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符合成交条件的予以成交,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继续等待成交,超过了委托失效的订单失效。 
  
  结算――证券结算包括两个方面:清算和教交收。清算:包括资金清算和证券清算。指证券交易成交后,首先需要对买方在资金方面的应付额和在证券方面的应收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同时也要对卖方在资金方面的应收额和证券方面的应付种类和数量进行计算。交收:清算结束后,需要完成证券卖方向买方转移和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转移。 
  
  证券交易机制的主要目标――1.流动性;2.稳定性;3.有效性。   
  证券交易机制的种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为:定期交易系统、连续交易系统;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为:有指令驱动系统和报价驱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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