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司法考试格式证明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2012年

  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专用)

  姓名:                      性别:

  所在院(系):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码:

  经审查,该同学系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现无2012年到期不予毕业的情形。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学生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此证明应由具有学籍管理权限的校(院)教务处(学生处)出具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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