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25 共1页

  漯河市司法局2014年司考公告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2日公布。现将漯河市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舞阳县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核查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或复印件。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应试人员达到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4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周六周日除外),申请人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203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我市舞阳县),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203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向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应试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自行下载打印)。
 
  2、二代身份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带户号、人号)。
 
  3、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从学信网查询后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的原件。
 
  5、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本人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三份;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试人员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
 
  咨询电话:0395-2957899
 
  2014年11月25日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