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04 共1页
州职改办〔2009〕2号 关于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局,州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2009年度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
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2009年度湖南省合格标准均为50分。
三、根据湘职改[2005]2号文件精神,我州2009年外语各语种、类别、级别合格分数线为40分,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