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导语: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4月7日开考,百分百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相关注意事项,并祝愿考生们都考出好成绩,一次通关。向考生朋友们介绍一下考试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考生未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不准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应将考试以外的用品(特别是通讯工具)放到物品存放处,关闭通讯工具并不得作为钟表使用。)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四、在评卷工作中,发现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认定为作弊试卷,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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