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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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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核医学主管技师考试报名条件(专业代码:101)

发布时间:11-03

页 数: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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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加核医学主管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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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时间 考试介绍
5月17、18、
24、25日
卫生资格考试
5月17、18日 护士资格考试
7月01-15日 医师实践技能
9月20日 助理医师考试
9月20、21日 执业医师考试
中医医师考试
10月18、19日 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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