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民商法辅导:共有的特征和种类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共有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共有的概念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就同一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共有的特征
第一,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第二,共有的客体即共有物是特定的,它可以是独立物,也可以是集合物。
第三,共有人平等地或按一定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所有区,任何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第四,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类型,而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多个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

3、共有的种类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地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二)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按照各自应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三)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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