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无效民事行为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具备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欠缺生效要件,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欠缺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1)因欺诈引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2)因胁迫引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3)因处于危难境地引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法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2)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3)违法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4、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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