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辅导:公民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而终于死亡。
2、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获取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分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公民民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
第一,内涵不同
第二,享有状况不同
第三,存在时间不同

(二)个人合伙
1、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
(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营利性组织。
(2)特征包括:
①主体是两个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合伙依据是合伙协议
③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负盈亏
④财产归于合伙人共有
⑤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经营事务的决策权、执行监督权
②合伙财产的管理、使用权
③合伙盈余的分配权
④优先受让权
⑤退伙权
⑥接纳新合伙人决定权
(2)合伙人的义务
①出资义务
②清偿合伙债务的义务
3、入伙和退伙
(1)入伙,是指合伙成立之后、终止之前第三人加入合伙组织,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退伙,是指合伙人推出合伙组织,失去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例题:下列关于退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B  )。
    A.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失去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B.合伙人退伙,合伙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伙协议或其他书面协议无约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
    c.因退伙人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D.合伙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经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那部分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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