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2009年全国企业法律考试考前网上辅导课程最新出炉,全面招生中,本次辅导将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由资深老师讲解,权威专家进行24小时免费在线答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答疑室留言与专家探讨学习。欲报从速
  在经济生活中,由于财力和物力的制约,企业的经营能力是有限的。但出于市场需要方面的考虑和利益驱动,企业超能力经营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由于实际经营能力与经营规模之比往往没有十分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加上情况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现象司空见惯。公司类企业的经营困难资不抵债,虽然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但从处理方法上讲却比较简单,考|试/由于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仅以现有财产依法申请破产清理即可。
  对于合伙企业就不这么简单了。由于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考|试/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还需追究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即,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于偿还企业欠债时,如合伙协议规定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的,应将其所剩债务按出资比例分成若干份额,各合伙人按其比例所分担的份额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如合伙协议规定有其他亏损分担办法的,只要不损害部分合伙人的利益,可按规定的办法执行;协议未规定亏损分担办法的,应将所剩债务按合伙人人数平均分为若干份额,每个合伙人按自己承担的份额,以自己所有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更多资料: 企业法律顾问站点
点击进入: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校课堂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每日一练汇总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辅导知识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