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初级经济师报名条件公布

发布时间:2020-07-22 共1页

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中报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 1。

报名时间7月28日10:00-8月3日。

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一、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三、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 2020 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取得其他系列中级职称或可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时按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

详情点击《2020年北京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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