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西安市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2 共1页

西安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的安排,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7号)的要求,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时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抽查,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注册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办理报考事项。

失信人员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

3、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9月12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9月12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21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21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22日 上午 09:00—10:30 《经济基础知识》
10:30—12:0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22日 下午 14:3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16:00—17:3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三、报名条件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规定完成网上缴费。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注册报名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安排

1、高级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17日起至7月24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7日起至7月24日18:00止。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6号楼504室

现场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29-86786862

网上缴费时间:7月17日起至7月24日24:00止。

2、初中级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8月3日起至8月13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3日起至8月14日12:00止。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07室

网上缴费时间:8月3日起至8月14日17:00止。

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29-85456551

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②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

③单位盖章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07室)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按陕价费发〔2018〕41号文件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51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高级7月24日24:00前、初中级8月14日17:00前)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如需换取发票,请于2020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网上打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状态确认页面(截图打印)前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财务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发票换取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29-88360329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的,或因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或证书办理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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