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报名必备材料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通过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

  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为期三个月以上的暂住证明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学习(进修)等证明。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异地工作、学习(进修)的,在异地报名时,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6、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采集照片。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注:每年情况如有变化以当年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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