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辅导:危险源的分类方法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也就是说,危险源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哪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例如,从全国范围来说,对于危险行业(如石油、化工等),具体的二个企业(如炼油厂)就是一个危险源a而从一个企业系统来说,可能某个车间、仓库就是危险源,一个车间系统可能某台设备是危险源。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根据上述对危险源的定义,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替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状态、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实际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即不安全因素种类繁多、非常复杂,它们在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方面所起的作用很不相同。相应地,控制它们的原则、方法也很不相同。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表11—1列出了可能导致各类伤亡事故的第一类危险源

  事故类型

   能量源或危险物的产生、储存

   能量载体或危险物

  物体打击

   产生物体落下、抛出、破裂、飞散的设备、场所操作

  落下、抛出、破裂、飞散的物体

  车辆伤害

   车辆,使车辆移动的牵引设备、坡道

   运动的车辆

  机械伤害

   机械的驱动装置

   机械的运动部分、人体

  起重伤害

   起重、提升机械

   被吊起的重物

  触电

   电源装置

   带电体、高跨步电压区域

  灼烫

   热源设备、加热设备、炉、灶、发热体

   高温物体、高温物质

  火灾

   可燃物

   火焰、烟气

  高处坠落

   高度差的场所,人员借以升降的设备、装置

   人体

  坍塌

  土石方工程的边坡、料堆、料仓、建筑物、构筑物

   边坡土(岩)体、物料、建筑物、构筑、物、载荷

  冒顶片帮

   矿山采掘空间的围岩体

   顶板、两帮围岩

  放炮、火药爆炸

   炸药

  

  瓦斯爆炸

   可燃性气体、可燃性粉尘

  

  锅炉爆炸

   锅炉

   蒸汽

  压力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

   内部容纳物

  淹溺

   江、河、湖、海、池塘、洪水、储水容器

   水

  中毒窒息

   产生、储存、聚积有毒有害物质的装置、容器、场所

   有毒有害物质

  在生产、生活中,为了利用能量,让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生产过程中流动、转换和做功,就必须采取屏蔽措施约束、限制能量,即必须控制危险源。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应该能够可靠地控制能量,防止能量意外地释放。然而,实际生产过程中绝对可靠的屏蔽措施并不存在。在许多因素的复杂作用下,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措施可能失效,甚至可能被破坏而发生事故。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它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安全工作中涉及人的因素问题时,采用的术语有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和人失误(Human Error)。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例如,不断开电源就带电修理电气线路等而发生触电事故等。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例如,合错了开关使检修中的线路带电;误开阀门使有害气体泄放等。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例如,超载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裂,发生重物坠落事故。

  物的因素问题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例如没有防护装置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等。在我国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作隐患。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例如,电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可能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例如,压力容器的泄压装置故障,使容器内部介质压力上升,最终导致容器破裂。物的因素问题有时会诱发人的因素问题;人的因素问题有时会造成物的因素问题,实际情况比较复杂。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例如,潮湿的环境会加速金属腐蚀而降低结构或容器的强度;工作场所强烈的噪声影响人的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而发生人失误。企业的管理制度、人际关系或社会环境影响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为失误。

  第二类危险源往往是一些围绕第一类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它们出现的情况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第二类危险源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