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公路占路施工路段车速不得超60公里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道路施工维修,今后将有统一标准。昨天(28日),市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对《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据此征求意见稿,高速公路占路施工时,车辆通过时速将限定在60公里以下。
    根据该标准,今后因工程施工、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绿化等占用道路的,须设置预警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等六部分。高速路施工路段预警区最长可达1500米。夜间进行的道路施工,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灯具应不妨碍驾驶安全。
    与作业区相邻的机动车道应保证3米的最低宽度。有大型车辆通行的道路,应保证3.5米的最低宽度。不能满足最低宽度要求的,将封闭该车道。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上的占道作业路段,限制车速将设定为40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主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上的占道作业路段的限制车速可设定为4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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