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一)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T6016-97 )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结构安全和验收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工程的施工检查和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B1838-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 定义 本规范采用QB1838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家庭装饰工程(home decorective engineering )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进行装饰 装修设 计、施工及室内用品配套供应、陈设布置、达到一定技术、艺术效果的系统工程。
  4 质量要求
  4.1 饰面板(砖)工程适用于理石、花岗石、墙地砖等工程。
  4.1.1 各种石材、墙地砖应符合设计的要求,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 量缺陷。
  4.1.2 根据墙地砖、花岗石的规格检查边长和对角线尺寸,按其颜色深浅程 度,将墙地砖分类码放。
  4.1.3 理石应根据其天然纹理及色彩的差异,施工前应预排,并将试拼后 的板材编号堆放。
  4.1.4 采用水泥作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4.1.5 基层应清理干净,凸出部分凿去,如果是光滑的楼地面,应凿毛地面(凿毛面积于70%),并提前10小时浇水湿润基层表面。
  4.1.6 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4.1.7 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宜。
  4.1.8 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 致。4.1.9 厨房、卫生间流水坡向正确,不倒泛水,不积水。
  4.1.19 厨房、卫生间地面、墙角四周及管道地漏结合处须作防水处理,积水12小时试验无渗漏。
  4.1.10 饰面板(砖)表面平整度应小于1mm/m,接缝高低差不得0.5mm ,接缝平直度应小于2mm/5m.
  4.2 涂料工程 适用于室内各种水性涂料,乳液型涂料、溶剂型涂料、油漆等涂料工程。
  4.2.1 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4.2.2 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 用滑石 粉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和粘结性。
  4.2.3 基层缺棱掉角处用1:3的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补齐平。
  4.2.4 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面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2.5 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4.2.6 涂料表面应颜色一致,不得有掉粉、起皮、透底、漏刷、泛碱、收色、流坠、疙瘩等现象。
  4.2.7 施涂涂料不得污染门窗、灯具、墙裙、踢脚板、木线条等。
  4.2.8 油漆应光亮(哑光漆除外)、光滑、颜色一致、刷纹通顺。
  4.2.9 混色油漆工程严禁脱皮、漏刷和反锈。
  4.3 裱糊工程:适用于塑料壁纸、胶合壁纸、植物壁纸、玻纤壁纸、墙布、锦缎等裱糊工程。
  4.3.1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4.3.2 胶粘剂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如有防火要求则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性能。
  4.3.3 裱糊基层涂料的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皮和裂缝,滑石粉腻子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和白乳胶以增加其粘结性和强度。
  4.3.4 在潮湿的场所或墙面,为防止基层吸水,应在处理平整的基层上涂刷酚醛清漆等类型的涂料作为封闭处理,清漆可用松节油稀释后涂刷,一般两遍成活。
  4.3.5 裱糊施工的基层应干燥,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颜色一致,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4.3.6 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并统一预排对花拼缝。不足一副的应裱糊在较暗或不明显的部位,阴角处接缝应搭接,阳角处不得有接缝,应包角压实。
  4.3.7 壁纸、墙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交接紧密,不得有缝隙,无漏贴和补贴,活动件四周壁纸边缘规整无毛刺。
  4.4 吊顶工程: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等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胶合板玻璃、PVC 扣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验收。
  4.4.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 设计要求。
  4.4.2 各类龙骨吊顶必须固定牢固,固定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 平,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4.4.3 木骨架所用木方规格应按设计要求,各木方之间应打胶再用钉固定,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4.4.4 顶棚木骨架结构应符合防火要求。
  4.4.5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缺损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4.6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4.4.7 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00mm,钉长为25- 35mm, 钉帽 应打扁头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4.4.8 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4.4.9 罩面板上要裱糊或刷涂料时,接缝处应刷白乳胶粘贴细棉布,接缝两边至少各搭接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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