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工作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经中卫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2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副处级领导职位(10个)
1、党群类(3个)
(1)中卫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3)共青团中卫市委副书记;
2、行政(公共)管理类(1个)
(4)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3、经济类(3个)
(5)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6)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7)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4、教育类(2个)
(8)中卫市教育局副局长;
(9)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5、卫生类(1个)
(10)中卫市卫生局副局长。
(二)正科级领导职位(20个)
1、党群类(6个)
(1)中卫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2)中卫市委办公室科长1名;
(3)中卫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科长;
(4)中卫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
(5)中卫市委统战部党派工商科科长;
(6)中卫市委政法委科长1名;
2、行政(公共)管理类(7个)
(7)中卫市政府办公室科长1名;
(8)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1名;
(9)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
(10)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1名;
(11)中卫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12)中卫市水务局水务科科长;
(13)中卫市规划管理局科长1名;
3、经济类(5个)
(14)中卫市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
(15)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长1名;
(16)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与资源管理科科长;
(17)中卫市财政局科长1名;
(18)中卫市旅游和商务局综合监督检查科科长;
4、教育类(1个)
(19)中卫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科长;
5、卫生类(1个)
(20)中卫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区内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具有干部身份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报考职位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2、报考共青团中卫市委副书记的人员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副处级职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副处级职位的,须任正科级或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或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任正科和副科级职务或聘任为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4年,或任县(区)属国有企业党政负责人满1年或地市以上所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满1年;其中报考共青团中卫市委副书记的,放宽到正科级或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并具有公务员身份。
6、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龄,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
8、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副处级领导职位
(1)中卫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政策研究3年以上工作经历。
(2)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宣传工作3年以上经历。
(3)共青团中卫市委副书记: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经历。
(4)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建筑或城市规划管理专业,有从事建筑管理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
(5)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
(6)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管理或项目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7)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8)中卫市教育局副局长:教育专业,有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经历。
(9)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教育专业,有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经历。
(10)中卫市卫生局副局长:医疗卫生专业,有从事医疗或公共卫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
2、正科级领导职位
(1)中卫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纪检或政法工作的经历。
(2)中卫市委办公室科长: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文秘工作的经历。
(3)中卫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科长: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文秘或党务工作的经历。
(4)中卫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文秘或宣传工作的经历。
(5)中卫市委统战部党派工商科科长:中共正式党员,熟悉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6)中卫市委政法委科长:中共正式党员,政法专业,有从事政法工作的经历。
(7)中卫市政府办公室科长:中共正式党员,有从事文秘工作的经历。
(8)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有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经历。
(9)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环境保护专业,有从事环保工作的经历。
(10)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建筑或规划专业,有从事城市建设工作的经历。
(11)中卫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有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经历。
(12)中卫市水务局水务科科长:水利专业,有从事水利工作的经历。
(13)中卫市规划管理局科长:城市规划专业,有从事规划工作的经历。
(14)中卫市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中共正式党员,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管理或党校教学工作的经历。
(15)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长: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或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
(16)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与资源管理科科长: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或企业管理工作的经历。
(17)中卫市财政局科长:经济管理专业,有从事经济或财务管理工作的经历。
(18)中卫市旅游和商务局综合监督检查科科长:旅游管理专业,有从事旅游工作的经历。
(19)中卫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科长:教育专业,有从事教育或人事管理工作的经历。
(20)中卫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医疗卫生专业,有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