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伊犁州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伊犁州党委决定面向全疆或伊犁州直公开选拔20名县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选通知:新疆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

新疆伊犁州各县市公选公告|简章

  伊犁州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伊宁市

奎屯市

伊宁县

察布查尔县

尼勒克县

特克斯县

昭苏县

新源县

巩留县

霍城县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解读:新疆自治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答记者问

  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正县级职位11个:

  1.伊犁州党委组织部人才(援疆)工作办公室主任(汉族);

  2.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哈萨克族);

  3.伊犁州农业局副局长(哈萨克族);

  4.伊犁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汉族);

  5.伊犁州团委副书记(汉族);

  6.伊犁州团委副书记(维吾尔族);

  7.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维吾尔族);

  8.伊犁日报社副总编辑(维吾尔族);

  9.伊犁青少年报刊社社长(哈萨克族);

  10.伊犁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州知识产权局局长(哈萨克族);

  11.伊犁州文联副主席(维吾尔族)。

  (二)副县级职位9个:

  1.伊犁州哈萨克语言文字研究室主任(哈萨克族);

  2.伊犁州供销社人事教育处处长(汉族);

  3.伊犁州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汉族);

  4.伊犁州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少数民族);

  5.伊犁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汉族);

  6.伊犁州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哈萨克族);

  7.伊犁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业务处处长(汉族);

  8.伊犁州公安局老干处处长(少数民族);

  9.伊犁州团委办公室主任(汉族)。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公开选拔范围

  正县级职位面向全疆选拔,副县级职位面向伊犁州直选拔,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含兵团、挂职、援疆干部)。

  三、公开选拔报考资格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3.报考正县级职位需任副县级职务满2年,报考副县级职位需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共青团职位对任职资格有所放宽。个别职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报名。

  4.乡(镇)党政正职报考副县级职位,需任现职满三年。

  5.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同时还应当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详见:伊犁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4月30日止。

  四、公开选拔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介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具体要求和资格条件。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由伊犁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4.笔试。笔试时间定于5月20日。笔试实行开卷测试。笔试、面试试卷均用汉文印制,统一用汉语答题。

  5.面试。面试一般在笔试后三日内进行,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2个以上的考生成绩并列第5名,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6.考察与公示。按照拟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有2个以上的考生成绩并列第3名,则均列入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不作为考察对象的排名依据。考察的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