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2008年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根据2008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安排,3月29、30日将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举办预约式随报随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次安排 北京报名限额3000科次,上海报名限额3000科次,深圳报名限额2000科次,广州报名限额2000科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08年3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满为止(以缴付报名费时间为准)。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费只接受网上支付。申请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结束后可当场取得考试成绩,一周后可在协会网站打印成绩合格证书。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纲和教材   纲、教材使用2007年版。

六、考试方式    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八、考试咨询电话    021-61651128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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