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8页

2012在职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公布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 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尤其为长三角地区提供高水平、国际性的高等教育人才,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2。拟招收70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40 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学生学习、生活地点在我校苏州国际学院。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系第一、二、三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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