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3页

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公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全国知名的涉外型重点大学,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由法学院负责。法学院下设法律系、国际法系、民商法系、知识产权法系、外交学系和国际政治系。拥有法学、政治系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7人,形成了一支高起点,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同时,法学院还聘请了多位经历丰富、业务精湛的实务界专家和著名学者担任兼职导师,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任务提供了坚实的师资保障。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该专业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多方面需要的多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和培养目标不同,各有侧重。为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改变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的状况,培养国家急需的德才兼备,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并掌握较广博的涉外经贸、管理知识,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实务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专业不限,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报考410100 法律硕士(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410200 法律硕士(法学)

三、报名方法

1.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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