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6页

2011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

1.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揭示出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的规律。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2.实践性、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

3.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是运动和静止的辩证统一。运动和静止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运动之中包含了静止的因素,静止之中也包含了运动的因素。掌握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原理,对于我们认识当前改革开放中保持安定团结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4.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

5.主观唯心主义:将世界的本原归结为人的精神的产物,如感觉、意志、观念等;客观唯心主义:将世界的本原归结为先于或外在于客观世界的某种精神,如理、理念、道、绝对观念、上帝等。

6.实践的基本特点:直接现实性(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生产斗争、处理社会关系和科学实验是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

7.意识的产生: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

8.意识的本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9.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以遵循客观规律为前提,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认识、利用客观规律。

10.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

掌握事实普遍联系的原理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用联系的、全面的和系统的观点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在实践中尽可能全面分析和把握复杂多样的联系。

11.规律是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具有普遍性、客观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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