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3页

2.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 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体检

(一)初试

1. 法律硕士考试科目为:

(1)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专业代码:410100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科目为: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日语、俄语) 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专业代码:410200 法律硕士(法学),①101 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日语、俄语) 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一(日语、俄语)试卷满分值各为100分,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考试满分值各为150分,命题由教育部委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承办。

2. 参考书目:①《201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②《201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指南》;③《2012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 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科目为刑法、民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思维、口头表达、临场应变、法律应用等能力,了解学生的培养潜质。

3.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4.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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