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3页

五、录取、招生规模

1、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2、2012年我校法律硕士计划限额为: 法律硕士(法学) 50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100人。

3、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非法学), 410200 (法学)

六、培养及收费

1、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2、实行双导师制,并聘请国内外法律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管理者担任(JM)课程的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

3.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4.学费标准: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 12000元/学年(不含教材、资料费)。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交齐。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1. 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新生,用于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成绩优秀的学生。

2.法律硕士“律治”助学金

此项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而有志于投身法律硕士研修的莘莘学子。

此外, 学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八、 咨询和联系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 :常老师 叶老师 宁老师

电 话:13570358663 020-36204201

E--MAIL: GWFS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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