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征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征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改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科教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要求,在2005年,全国大中城市应基本完成在职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为检查和评价各地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任务落实情况,收集相关信息,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我司依据《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实践基地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的特点,制订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并拟于2006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检查评估工作。

  现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评估操作手册》(征求意见稿)在卫生部网站(科技教育工作动态栏目)上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05年7月10日前反馈。

  联系人:卫生部科教司教育处  吴沛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92248;传真:010-6879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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