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对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和“巾帼文明岗”候选集体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为展现当代护士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鼓舞广大护士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在卫生系统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部、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中开展“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和“巾帼文明岗”候选集体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5年4月27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我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68792208

  传真:010-6879251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

  邮编:100044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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