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导游考试基础知识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第一节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6页

第八章 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 旅游资源的保护

我国是一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有壮丽的山川、秀丽的泉瀑、神秘奇特的动植物、华美的古代艺术、诗画般的名胜古迹,还有众多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优美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具有极高的美学、历史学、文化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为了充分利用与有效保护这些风景资源景观和文化遗产,我国先后建立了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等,并加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等,以促进社会
又化和生态的司持续发展。
一、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指出:“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司持续发展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自然保护区结构有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严格保护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研活动。缓冲区位于核心区外围,只准进入从事科研观测,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实验区位于缓冲区外围,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可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限期治理。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游览项目。
(一)中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类型
截止到2006年8月底,全国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 349个(不含港澳台),保护区总面积1.5亿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5%。
我国自然保护区有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地质遗迹类型、古生物遗迹类型9种类型。已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在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二)国际保护网络中的中国自然保护区
1.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
“人与生物圈计划”始于1971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一项政府间跨学科大型综合性研究计划,目的是为全球环境与发展服务,为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并通过培训、示范、信息传播等方式,提高人类对生物圈的认识和有效管理。我国于1972年参加这一计划,并当选为理事国,1978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生物圈保护区主要有3大功能,即: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作为土地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途径的样板;作为研究、监测、教育和培训的基地。自1979年我国开始实施“人与生物圈计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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