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相对于实际违约的一种违约形态,最早。出现于英国判例法。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从此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预期违约同样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一)预期违约两种形态的构成
1、明示毁约
2、默示毁约
(二)预期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虽然规定了在预期违约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对债权人可采取何种法律救济措施减少损失,或请求对方承担何种责任,却未做规定。根据《合同法》的有关精神,在预期违约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如下救济措施:
(1)解除合同。
(2)赔偿损失。
(3)债权人还可以拒绝对方的毁约意思表示,坚持合同的效力。
另外,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债权人还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助措施,如中止履行合同或中止履行准备,或签订替代合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