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考试经典案例分析24

发布时间:2012-04-28 共1页

问:我记得做无论进口还是出口,只要是进口方开立的L/C,一般出口商的单据通过通知行转到开证行时,开征行一般都会把整套单据给开征申请人过目,如果申请人确认可以付款,银行才能放钱进行议付工作。就是说银行还是会等申请人的确认,没有确认,他们只能拖。但是这里有个规定就是接收单据7天内必须进行答复:是付还是不付!!
  我有票L/C,单据到开征行都快2个礼拜了,开征行还没有书面确认是否进行议付工作。我实在没有办法,就一天一个电话催我们的交单银行,叫他们去催开征行。同时不停电话客户,但是奇怪的是客户说他还没有收到单据!! 转自:考试网 - []
  所以在这点上,对开征行有规范,但是超过7天未有任何书面答复时间,怎么对开征行进行处理??我问过银行,银行信用证部的人和我说,好象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不停催开征行,同时也要我不停向客户那边催。两边夹攻才能达到效果!不过,最后钱还是到帐。但是相关费用损失很大。
  答:单据到开证行后没有按时付款?这是主要是开证行的问题——首先没有按时付款便是信誉差,因为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不论开证申请人的态度如何,只要 单证 相符,开证行首先要承担付款责任。除非有不符点,才需要征求开证申请人的意见。
  但这里也有可能是汇款或解款途中耽误的时间,因为我们是以美圆作为结算货币,除了直接跟美国做业务,其他国家都需要到美国的纽约美圆结算中心来解付和结算,所以这里难免会需要在银行间花费一些时间,这应该是正常。因此,应该正确分析原因,区别对待,不应该盲目抱怨,要积极主动从而争取最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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