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产经纪人统一报名时间公布

发布时间:2016-09-03 共1页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公布的《2016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得知,2016年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报名时间

  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

  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www.agents.org.cn)“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具体流程为: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进入“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试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上传个人照片→选择报考级别→选择考试城市→填写报考信息→选择考试科目→上传证明材料→报考信息确认→报名缴费→报名完成。

  个人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证明材料模板等可在考试服务平台“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申请。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服务协议》和《报名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报考信息确认之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3.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信息中的“免试条件”栏中选择相应条件;选择“无”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免试条件及有关规定见附件。

  免试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免试条件

  符合相应级别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成绩滚动周期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参加1个或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或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其他规定

  同时满足上述多个免试条件的,最多只能选择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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