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2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5月28日起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山西2012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我省考点全部设置在太原市。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规范性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工作和报名资格终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各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各单位联系方式见“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各初审部门要严格按照“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附件3至7),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我省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首次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单位注册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附件8)。报考勘察设计专业考试的人员,如果是在2010年以后通过基础考试的,需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在2010年以前通过基础考试的,需从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通过基础考试后的成绩通知单一份。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一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按照报考类别分别汇总的“2012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9)、“2012年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0)、“2012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1)、“2012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2)、“2012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3)、“2012年度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4)、“2012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5)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往年参加考试未达合格标准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前往单位注册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3、加盖单位公章的,按照报考类别分别汇总的考试报名汇总表。

(四)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各类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套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16),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实践经历证明一份;报考专业考试的,还须提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如果需要时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5、“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统计表”(附件17)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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