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人员的一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根据建设部要求200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规范,相应的89系列规范废止。为正确理解、有效执行各有关2000系列规范,提出以下要点,请各结构设计人员予以注意:
  一。 一般规定
  1、 设计说明应注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安全等级,选用的建筑材 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 2003年签订合同的设计项目,一律采用与新规范配套的软件作计算分析,TBSA用6.0版,SATWE用2003.1及以后的版本。
  3、 用新版本软件计算结果用钢量将会提高,我院规定用新版本软件计算梁、柱主筋,钢材优先采用HRB400.一级柱箍筋优先采用HRB400. 
  4、 风荷载取值,南京地区设计周期50年,w0=0.40Kpa,设计周期100年w0=0.45,对风荷载敏感的建筑以及6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按w0=0.45取值。
  5、 基本雪压,南京地区设计周期50年,取0.65Kpa,设计周期100年取0.75Kpa. 
  6、 对小塔楼的界定应慎重,当塔楼高度对房屋结构适宜高度有影响时,小塔楼应报院结构专业委员会确定。
  7、 施工图涉及到钢网架、电梯及其它设备予留的孔洞、机坑、基础、予埋件等一定要写明:“有关尺寸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得到设备厂家签字认可方可施工。”
  8、 砌体结构不允许设转角飘窗。
  9、 钢结构工程设计必须注明:焊缝质量等级,耐火等级,除锈等级,及涂装要求。
  10、 砌体工程设计必须注明设计采用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一般采用B级)。
  11、 砌体结构不宜设置少量的钢筋混凝土墙。
  12、 砌体结构楼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超过一个梁高(一般不超过5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总楼层中。
  二。结构计算
  13、 结构整体计算总体信息的取值:
  (1) 混凝土容重(KN/m3)取26~27,全剪结构取27,若取25,对于剪力墙需输入双面粉层荷载。
  (2) 地下室层数,取实际地下室层数,当含有地下室计算时,不指定地下室层数是不对的,请审核人把关。
  (3) 计算振型数,取3的倍数,高层建筑应至少取9个,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振型应不少于15个,对多塔结构不应少于塔数×9.计算时要检查Cmass-x及Cmass-y两向质量振型参与系数,均要保证不小于90%,达不到时,应增加振型数,重新计算。
  (4) 地震信息中的“活荷质量一般折减系数”RMC取0.5,具体问题时按照《抗震》5.1.3条)。
  (5) 自振周期应考虑填充墙体对刚度的影响进行折减。当添充墙为砖墙时:框架结构0.6-0.7,框剪结构 0.7-0.8,剪力墙结构 0.9-1.0.
  (6) 活荷载信息中“柱、墙活荷载是否折减”,一般不折减,“传到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应折减。
  (7) 调整信息中“中梁刚度增系数”BK取2.00;“梁端弯矩调幅系数”BT=0.85~0.9;“梁跨中旁矩增系数”BM=1.05~1.10,一般取1.05;活荷载于3.0Kpa的多高层,1.1~1.2“连梁刚度折减系数”BLZ取0.50~0.7,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最小取0.50,一般取0.55,当结构位移由风荷载控制,不宜小于0.8;“梁扭矩折减系数”TB,一般取0.40;“全楼地震力放系数”一般1.0,当λ不满足“抗震规范”5.25条时,用此系数调至满足;“0.2Q0”框剪结构必须要求调整;“顶塔楼内力放”当振型数多于9个,取1,否则需放取3. 
  14、 结构审核人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对电算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主要参数应作控制,如:剪重比、周期比(以扭转为主的基本周期与第一平动周期之比)、位移比(最弹性层间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之比),满足规范基本要求。
  15、 有斜楼座的看台、剧场由于整体性差,楼层刚度无穷的假定难于形成,应补充单榀验算
  三。对地质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
  16、 如果由设计院布置钻孔,提勘察要求,须加注明:勘察部门应根据勘察规范及现场地质情况作必要调整。若业主委托设计已完成钻探,设计人应根据以下基本要求作审查:
  (1) 钻孔控制点的布置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外围,即建筑物四角应有钻孔。
  (2) 钻孔分一般性钻孔和控制性钻孔,对孔深要求:勘探孔深应能控制主要持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基础不应小于1.5倍,且不小于5米;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3) 桩基勘探深度
  a. 布置1/3-1/2的勘探孔为控制性孔,且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桩基场地至少布置3个控制性钻孔,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建筑桩基不应少于2个控制性钻孔,控制性孔深度应穿过桩端以下压缩层厚度,一般性钻孔应深入桩端平面以下3~5米。
  b. 嵌岩桩钻孔应深入持力层岩层不小于3~5倍桩径,当持力层较薄时,控制性钻孔应穿过持力岩层,岩溶地区,应查明溶洞、溶沟分布情况。
  (4) 勘察报告,除了要作取土勘探孔,还应要求现场原位测试,单桥静力触探和标准贯入测试,对于适于采用予制桩基的场地,应要求提供JGJ94-94——公式5.2.6-1所要求的单桥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值估算的桩周侧阻力和桩端阻力。
  (5) 嵌岩桩基,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南京地基规范,嵌岩桩公式9.9.4-3所要求的各项系数、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以及基岩的完整性。
  (6) 对于有地下室的工程,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基坑支护设计所要求的各项工程特性指标。
  (7) 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存在上浮问题时,应要求勘察报告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8) 勘探报告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土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9) 桩基设计应要求勘探报告提供各种桩型的参数,以便作多种桩基方案的技术经济对比,避免只有一种桩基参数,思路受到勘探部门的限制,而不能选择更好的基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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