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违法性。从本质上说,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此处所谓法律规定,具体地说,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法律否定其本身的法律效力。
  无效民事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不同。无效民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首先在判定的标准上,无效民事行为以是否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为判断依据;民事违法行为以是否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权利为判断标准。第二,两者的法律意义也不相同,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意义则在于对行为人的法律制裁和对受侵害的民事权利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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