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勘察设计、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勘察设计、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代领者,请携带代领者和考生二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的,凭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身份证原件)从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证窗口领取相应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