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习题集:第1章 招标采购程序内容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第1章 招标采购程序内容
一、案例分析题
1.某工程建设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对招标过程的时间及内容安排如下:
(1)2009年12月7日(星期一)发布招标公告,并规定12月8~13日发售招标文件;
(2)2009年12月14日16: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3)2009年12月15日9:00组织现场考察;
(4)2009年12月15日16:00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修改了几个关键技术参数;
(5)2009年12月26日15: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6)2009年12月27日16:00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009年12月28日9:00~11:00举行投标预备会议,说明投标注意事项;
(8)2009年12月28日11:00,招标人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共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
(9)2009年12月28日8:00~12:00,从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组建5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
(10)2009年12月28日13:30开标;
(11)2009年12月28日13:30~29日17:30,评标委员会评标;
(12)2010年1月4~6日,定标;
(13)2010年1月7日19:00,发出中标通知书;
(14)2010年1月8~9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订一份调减中标价格的补充协议;
(15)2010年1月12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指出该招标过程中安排的时间、程序及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施工招标程序应怎样安排?
 
 

 

正确答案:
1.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程序及内容存在下列不妥之处: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因为2009年12月7日为星期一,12月12、13日为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发售时间总共只有4个工作日。
(2)2009年12月14日16: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不妥。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目的在于对编写投标文件有重要影响的问题,如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设计图纸、施工环境等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不明确之处,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该步骤应安排在现场踏勘之后进行,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之前,以便招标人统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3)2009年12月26日15: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妥,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不应单独列出,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4)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间隔不足15天,不满足《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的规定。
(5)2009年12月28日9:00~11:00组织投标预备会议,说明投标注意事项不妥。这表明招标人对投标预备会有错误认识,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对投标人在阅读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的一种方式,应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之前。
(6)招标人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共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不妥。其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须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至于是否需要审查原件也是评标委员会的事情,招标人不能越权参与。
(7)2009年12月28日8:00~12:00从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组建5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不妥。其一,应提前一天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数量不得低于2/3。
(8)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9)2010年1月8~9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订一份调减中标价格的补充协议不妥。《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调减中标价格是改变合同实质内容,签订这类协议是违法的。
(10)2010年1月12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超过合同签订后5天内的时限。
2.该施工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
(3)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要注意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审查;
(5)组织现场踏勘;
(6)组织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的问题进行澄清与修改;
(7)确定受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设定为开标时间,要注意考察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是否超过20天,距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是否超过15天的时限要求;
(8)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9)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评标时间和定标时间,要注意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合同签订,注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限要求;
(12)返还投标保证金,注意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返还的规定。
(13)最后编写招标结果报告,注意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的规定,书面报告的内容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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