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习辅导:第十二章公共财政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1页

第十二章 公共财政

  重点理解:

  1、公共财政的含义、特点和职能

  财政是各级政府为履行行政职能,依据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国家各种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活动。

  公共财政是指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公共财政的主要特点:政府是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公共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公共财政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

  公共财政的职能:公共财政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稳定经济增长的职能。

  2、公共预算的特点及其编制

  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公共预算有着国家预算所具有的全部特点,但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公共预算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公共预算是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

  公共预算编制的原则:公开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年度性原则、法律性原则。

  公共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上一年度公共预算的执行情况;计划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公共预算管理体制所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

  3、财政收支与政府采购

  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目前我国税制按课税对象一般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按税收管理权限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

  财政支出必须遵循的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公平原则、稳定原则。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按国家职能可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出于行职责的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活动。政府采购具有法定的程序和规范的方法,是世界各国目前最为重要的购买性支出管理手段。

  政府采购的特点:采购资金的公共性、采购目标的非营利性、采购行为的规范性、采购主体的特定性、采购活动的政策性及采购范围广、规模和影响力大。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原则:竞争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公平性原则。

  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招标性采购方式和非招标性采购方式,招标性采购是公开性较高的政府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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