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释解)

本条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担负着监督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同时,还要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和核准死刑案件。因此,由它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只能是全国性的重大的刑事案件,例如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案。同时,由于这种案件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受到全国人民甚至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需要特别慎重的对待,只有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

第一审,才能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和审判的公正、合法、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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