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考试介绍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4月6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一、考试分为正高级(A级)、副高级(B级)和中级(C级)三个级别;英语分为英语综合、英语理工、英语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任选其中一个级别的语种或英语专业类别参考。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从今年起云南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4月12、13日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该项考试开始于2007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考试开设“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实施”4个科目,其中,“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建设项目组织”2科为全客观题:“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2个科目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即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4月18、19、20日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分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等五个科目。考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名义执业。

  人事部、国家发展计戈候员会共同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承担,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5月10、11、12、13日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

5月10、11日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规定两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分4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处论和相关法规》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

5月10、11日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始于2005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试开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则必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5月10、11日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考试等级划分为:资深翻译、一级口译、笔译翻译、二级口译、笔译翻译、三级口译、笔译翻译。

  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组建翻译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纲和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有关工作。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 理再次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

  取得二级口译、笔译翻译或三级口译、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并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翻译或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职务。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的相应语种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语种的翻译及助理翻译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6月1至6日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

  棉花质量检验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等具体工作,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种方式,共5个科目。理论考试科目为《棉花质量检验基础知识》和《棉花质量检验专业知识》,进行闭卷笔试,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实际操作考试为3个科目(三类检验项目),考试时间总计为6小时。考试范围详见纲。棉花质量检验师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地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6月20、21、22日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五个科目。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其报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获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相关规定,见人办发〔2001〕94号文件)

6月22日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2个科目。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8月30、31日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笔试

报名时间:6月中旬。

详见招考公告及简章。

9月5、6、7日全国注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分5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形式。《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全国统一阅卷。《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及《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从2002年开始,价格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一科条件,只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9月5、6、7日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财政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共有《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作评估基础》五个科目,从2000年度开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3年滚动的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9月6、7日(共三项考试)

  1、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开始于2005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考试开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个科目为客观题:“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部分科目的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2、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开始于2004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考试开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部分科目的,须一次性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3、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负责国家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在实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对长期从事核安全工作,已经达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并受聘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培训和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核认定的方法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行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9月13、14日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始于2004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9月。考试开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10个专业类别,全部为主观题,考生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部分科目的,须一次性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9月13、14日全国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

  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负责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取得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国际商务职业资格相应岗位的工作。国际商务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4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注册登记内容变更,应及时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9月20、21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项目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上述考试项目中任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10月18、19日(共有10项考试)

  1、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四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2、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理工作。

  3、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该项考试始于2004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试开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3科为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部分科目的,须一次性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

  4、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5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考试科目:(1)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2)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0年起改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5、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滚动期限为两年,共设7个科目。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共7个科目:1“药事管理与法规”2“药学专业知识(一)”3“药学专业知识(二)”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6、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从2002年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并实行以2年为一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国家经贸委会同司法部负责组织纲的拟定和命题工作。国家经贸委负责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考前培训的过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进行。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纲和试题,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7、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8、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办公室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本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现在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和团体单位统计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统计资格考试中、初级各须报考基础、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一天。

  9、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出版专业资格纲编写暨命题专家委员会”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负责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国家规定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1月8、9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人事部从2002年开始,推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标准,各地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和年度考试次数。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国考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干部(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务系列范围、职务级别(包括高、中、初三级)和相应级别应考科目(模块)数量,对不同专业、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龄结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区别对待,制定切合实际的能力要求。

  此项考试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科目采取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科目现为25类。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书。此证书作为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试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同时,也可为社会其他人员提供考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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