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太保寿险价值增长明显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对于上市险企而言,规模保费的增长已经不足以满足其内部考核的要求,如何在价值增长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些公司考量的重点。

上市保险公司日前发布2011年中期业绩,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两项指标受到格外关注,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分别在寿险业务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增长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中国平安在寿险业务内含价值增速领先,其当期1341.98亿元的内含价值,较上年末增长10.8%;中国太保在上半年新业务价值增长优势明显,在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后,其当期38.30亿元的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18.3%。

相比之下,以寿险业务单独上市的中国人寿,却并未能显现出其市场份额“龙头”应有的优势。上半年,中国人寿内含价值为2964.9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5%;实现新业务价值121.86亿元,同比增长5.5%。

渠道战略效果显著

内含价值增长与保险公司渠道战略调整关系密切。以平安为例,上半年,个人寿险业务占比达到56.5%,较年初上升3.8个百分点;银行保险业务占比29.9%,较年初下降5.3个百分点。

某寿险公司总精算师表示,渠道战略的背后是产品策略的调整。不同渠道的险种利润率差异较大,如缴费期在10年以上的个人长期业务,对保险公司内含价值贡献较高;相反,银行3年、 5年趸缴业务的获取成本较高,在单件合同内含价值贡献低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增加总量来支持内含价值增长。

中国太保表示,上半年,通过加快电销﹑网销等新渠道业务发展﹐重点发展内含价值高的业务﹐注重积累新客户﹐实现业务收入1.78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新渠道建设﹐持续提高新渠道的价值占比。

某券商保险研究员表示,很显然,通过个人寿险业务的快速增长,寿险公司并不担心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负增长所导致的新业务价值下降。预计未来3年,平安、太保新业务价值仍能保持20%的年增速,营销员规模和人均产能成为关键因素。

不过,对于平安和太保交出的成绩单,也有机构表示并不如意。交银国际在其研究报告中称,上半年,由于年化保费增长弱于预期,中国太保寿险新业务价值只增 18%,较预期低5%。申银万国在中期业绩预测中认为,中国平安个险新单保费增速上半年预计同比增长14%左右,未来个险渠道的压力仍将持续。

准确估值寿险业务

所谓内含价值,就是在某一时点,所有有效保单未来所能获得的利润 (或者亏损)的折现值。更准确一些说,内含价值就是所有保单未来股东自由现金流的折现值,后一种说法考虑了偿付能力和资本金的要求。

某券商保险行业分析师认为,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一方面,内含价值体现了现有有效业务预期的未来税后可分配利润在评估日的贴现值;另一方面,新业务价值提供了衡量近期的经营活动为股东所创造价值的一个指针。

“内含价值评估法”最早出现在英国,当时产生背景主要是为应对上世纪70年代寿险公司的恶意收购。因为基于法定会计准则的评估方法低估了寿险公司的价值,使得一些不曾预料到的恶意收购发生。应用内含价值评估方法之后,寿险公司的评估价值大大提高,能够给予公司股东一个恰当的价值描述。

2005年,中国保监会制定了 《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指出,内含价值评估方法为判断寿险业务的盈利性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视野。通过内含价值评估,一张保单一经签发,就可以判断其盈利能力。寿险公司业务内含价值高,说明盈利能力强,就具有比较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也有专家表示,内含价值和新业务价值不能被视作取代其他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方法。计算内含价值需要作大量的假设,包括风险贴现率、投资回报、死亡率、发病率、维持费用等。这些假设的微小改变都将导致内含价值计算结果产生的巨大差异,因此我国推行 “内含价值评估法”特别要关注假设的科学性,如此方能避免损害股东和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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