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实行后审制

发布时间:2015-04-23 共1页

 天津市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实行后审制

  报名资格审查

  中、高级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报名系统会依据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继续填写信息、订购教材和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资格,但未及时办理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的考生,要按照天津会计网站左侧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信息变更程序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方可报考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中、高级考生报名时必须打印出“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单位审核意见”,并在“单位盖章处”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名通知规定的条件审查本单位人员报考资格,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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