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硕辅导:民事法律关系详解四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因法律事实结合在一起(产生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依据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可分为自然事实与行为,自然事实是与人的意思无关的客观现象,又可分为状态和事件。状态是一个时间过程,如时效、战争状态、下落不明状态。事件是瞬间的自然事实,如出生、死亡。行为是人的有意思的活动,主要是符合民法规范的行为,叫民事法律行为,还有某些司法行为、行政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三、法律事实的构成
  法律事实的构成是指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出现,即单有某一事实不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动,只有需要的多个事件都出现了才构成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许多法律关系变动只需一个法律事实,特殊法律关系的变动才需不同法律事实的构成。这一区分的目的在于,凡需不同法律事实构成的,法律事实没有全部出现,不产生法律关系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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