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民法辅导之定金与预付款详解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定金与预付款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预付款则是当事人在合同标的额内向对方预先支付的金钱。
  二者的区别是:
  1) 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预付款没有担保功能。
  2) 在一方提供定金后,如果提供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一方支付了预付款后,当事人违约时,并不承担失去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责任,而是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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