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07年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来源: admin 共1页

  2007年我校共有61个专业(或方向)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除MBA、JM、MPA)均招收计划内(含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含委培、自筹)硕士研究生,总计1379人。此数为我校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院校推荐。

  2.其他考生(自考、成人教育、函授等)必须获得相应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

  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规定如下:

  (1)报考者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须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当水平(TOEFL 550、GRE 1700、PETS 3、IELTS 5.5、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之后的成绩为426分)。

  (2)对符合第(1)条规定的报考者,必须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两周前,将本人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于复试时验证)和外语考试证书原件,送到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审定。我校将以书面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定的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方可报考。

  (3)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与其他考生相同的面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名称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书面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确认。集体日期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安排,约在2007年1月中下旬。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

  三、考试办法

  1.统考: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规定进行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参考书目详见本招生简章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单独考试:只招收与我校有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的有关部门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大学本科毕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

  四、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五、为满足考生备考专业课需要,我校汇编了历年专业课试题,欲购买专业课试题汇编和参考书籍者请与我校财经书店联系。

  联系电话:(0411)84712758,84710513.

  邮编:116025. E-mail:harlemzhao@yahoo.com.cndufepbook@163.com.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不提供备考书籍

  外地欲索取招生简章和试题汇编的考生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或财经书店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411-84710347.

  七、报考MBA、MPA或J.M的考生,与我校MBA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或J.M教育中心联系。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考试内容
030180法律硕士 60 人 J.M联考

  八、招生专业目录中:

  “◆” 表示该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 表示该专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 表示该专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 表示该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我校

  在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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