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卫生局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3 共1页

 郴卫函〔2014〕8号

    郴州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初审工作,要严把关、严审批。要明确职责,落实到人。《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审查意见—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必须盖县(市、区)卫生局公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必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科教发〔2012〕85号)和《郴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审查工作的通知》(郴卫函〔2013〕152号)要求,明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技术职务晋升和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参加2014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同时要提供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情况。

    二、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的现场初审工作必须在2014年1月21日前完成,所有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摆放: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 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证书;6.聘书或聘用合同;7.《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证书》;8.其它相关资料)汇总后于1月22-26日报送市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查时间见附件1)。现场资格确认由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统一到我局进行,我局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地点设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顶层会议室。除省厅文件要求须提供的材料外,报考中级资格须提供聘任在初级职称岗位的聘书或聘用合同。个体诊所人员报名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统一收集和资格初审,市城区民营医院因审批权限划转,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局承担,请北湖、苏仙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附件:1.郴州报名点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2.待发件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14] 号)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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