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市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5 共1页

邵阳市2014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卫生局,市直及省在邵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法。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专区”报名(具体操作方法与程序详见附件1),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经所在
  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纸笔作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的所有考生)一律按此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4年1月8-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相关页面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与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市直及省在邵有关单位考生,于2014年1月22日前到所在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职工医院及私人诊所的考生,于2014年1月23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科(股),进行资格审核、缴费、交表、现场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2.邵阳考点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邵阳市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省在邵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后,并填写好《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统一到邵阳市卫生局政工科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为:

  1月23日上午:市中医院、疾控中心、脑科医院、中心血站
  1月23日下午:市中西医结合、妇保院、医专附属医院、二医院
  1月24日上午:市中心医院、一医院、宝庆精神病医院
  1月24日下午: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
  1月26日上午:新邵、邵东、洞口1月26日下午:城步、绥宁
  1月27日上午:邵阳县、隆回1月27日下午:新宁、武冈

  (四)4月29日至5月25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专业
  (一)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5)。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各专业考试范围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rencai/”有关页面下载)。

 三、考试方式、时间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四、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见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见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4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即附件4中专业代码为301、302、373的专业)的考试。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专业的人员,应具有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不能跨执业类别报考。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六)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七)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正式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申报表照片栏上贴1张照片,其余2张将上端1/3贴于身份证复印件顶端。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师以上职称的考生都须提供护士执照和护士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补考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还考生本人)。
  6、各县(市、区)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市直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市人事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
  7、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初级(士)以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证书。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前者由市卫生局科教科核发,后者由市人事局培训科收费核发]。
  8、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任现职聘书或单位聘用证明。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以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精神,省职改办在报名和考试合格发证前进行相应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也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14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邵阳市卫生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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