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2014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6 共1页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各民营医疗单位,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4517182425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名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2)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职务工作满5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职务工作满2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7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6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4年;

④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工作满2年;

⑤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12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程序

()网上申报:201418日至20141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规定上传)。网上报名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厦门市”,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并填写全称。

()所在单位审查:自行打印填写好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公立医疗机构及市管民营医院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它单位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前埔岩前路8号)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2014年元月20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详见如下确认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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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要求

()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公立医疗机构及市管民营医院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它单位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含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需进行学历认证;

2. 纸笔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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