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6 共1页

关于2014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为做好2014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报名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卫生管理专业暂不纳入此次考试,待省厅另行通知。

  二、我省人员在外省取得的中专学历报名时要提供当年经生源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市教育局的印章。

  三、外省中专学历毕业生报名问题

  外省人员在其所在省取得中专学历的,在我省报名时需提供该省地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及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外省的的本科及大专学历及非全日制学历在我省报名时需提供电子学历证明。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在首页中点击学历查询,并打印具有条形码的电子学历证明。

  四、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函【2013】388号文)报名条件的规定,只有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者才能报考药学专业,因此在药店、药厂工作的人员不纳入此次报名考试。

  五、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正式在编在岗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是指正式正编正册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及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编办(人事局)核发的手册及名单。

  六、上传的相片要求近期2寸彩色(白底) 同版免冠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 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

  3. 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七、请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是否完确、明确,地域名称需填写完整,应写明如: 南安市医院、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南安市美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如没有注明不予受理。

  提交的两张相片都贴于第一张报名表的右下角(可遮住日期)。

南安市卫生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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