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医学类> 中医助理医师> 政策解析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政策解析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8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8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2008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 2008年执业药师辅导

2007年师承人员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条件

发布时间:09-01

页 数:1页

上一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范围

下一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二十五条 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 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七条 师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Google
 


     
医学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时间 考试介绍
5月17、18、
24、25日
卫生资格考试
5月17、18日 护士资格考试
7月01-15日 医师实践技能
9月20日 助理医师考试
9月20、21日 执业医师考试
中医医师考试
10月18、19日 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